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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廬江縣原縣委副書記汪敦榮、省工商職業學院後勤管理中心原主任汪敦如是兄妹,二人身居官位後一條心“撈錢”。誰承想,昔日聯手受賄,今日兩人也將一同站上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席受審。
  汪敦如,廬江人,今年66歲,原系省工商職業學院後勤管理中心主任。汪敦榮比他小四歲,原系巢湖市正處級督察員,曾任廬江縣副縣長、縣委常委、縣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、政協黨組副書記等職。
  合肥市檢察院指控,2005年底,汪敦如接受廬江縣中興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和張曉明的請托,向時任廬江縣湯池鎮黨委書記、鎮長盧榮友請求將湯池鎮政府門前一塊約19畝的土地賣給張開發小產權房項目。後盧榮友、汪敦如向張曉明提出,由兩人和時任廬江縣委副書記、縣紀委書記的汪敦榮各出資30萬元給張曉明,不參與所開發項目的經營管理,不論盈虧,張曉明給每人30萬“回報”。2007年5、6月份,張曉明在該塊土地上開發建設“中興花園”項目過程中,分別給盧榮友、汪敦榮60萬元,送給汪敦如30萬元。2012年5月中旬,汪敦榮因得知盧榮友被調查,遂將30萬元還給了張曉明。
  同時,合肥市檢察院還指控,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期間,上海景春園藝有限公司張啟春為了得到工程項目,分三次給汪敦榮120萬。2012年6月,汪敦榮自動到案,退還了涉案款項。7月,汪敦如在接到電話通知後也到案,退還了涉案款項。
  公訴機關認為,對兩人的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。今天,兄妹倆將一同站上合肥中院被告席,接受審理。
  杜晨潔 鄭夢琛 本報星級記者 袁星紅
(原標題:兄妹一起“撈金”最終同堂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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